为进一步落实《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加大对网络恶意营销行为的治理力度,自即日起,新河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接受涉新河县属地网络恶意营销账号违法违规线索的举报。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利用网络账号违法违规从事以下恶意营销行为:
1.为获取流量和广告进行恶意营销,无中生有造热点,引发社会恐慌;
2.冒用权威人士和机构名义,发布谣言误导公众;
3.炮制耸人听闻标题,引发群体焦虑和不安;
4.恶意篡改党史国史,鼓吹历史虚无;
5.诋毁抹黑英雄烈士,消解主流价值观;
6.大打色情“擦边球”,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
7.大搞“黑公关”敲诈勒索,侵害企业或个人合法权益等。
二、举报方式
欢迎新河县广大网民、社会各界提供专项行动线索:
网信部门电话:0319-4982332
邮箱:[email protected](网信)
公安部门电话:0319-3735920或110
邮箱:[email protected](公安)
国家网信办举报中心
http://www.12377.cn/
河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网
http://hbjubao.hebei.com.cn/